全能神 | 神以話語與人立約
創9:11-13 「我與你們立約,凡有血肉的,不再被洪水滅絕,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。」神說:「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。我把虹放在雲彩中,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。」
繼創造萬物之後,造物主的權柄在「彩虹之約」中又一次得到證實與彰顯
造物主的權柄無時不在所有的受造之物之中彰顯、施行,他不但主宰著萬物的命運,同時也主宰著他親手造的人類——這個有著不同生命構造、以不同生命形式而存活著的特殊的受造之物。在造了萬物之後,造物主並沒有停止他權柄與能力的發表,在他來看,他主宰萬物、主宰全人類命運的權柄,從人類真正地在他手中誕生的那一刻才正式開始。他要經營人類、主宰人類,要拯救人類,要真正地得著人類,得著能管理萬物的人類,他要讓這樣的人類活在他的權柄之下,認識他的權柄,順服他的權柄,這樣,神便開始正式在人中間以他的話語發表他的權柄,以他的權柄實現他的話語。當然,在這個過程中,神權柄的彰顯隨處可見,但是我只摘選出人耳熟能詳的一些特殊的事例來讓你們從中了解、認識神的獨一無二,了解、認識神獨一無二的權柄。